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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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

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

 

发改基础﹝2017﹞2195号

 

中国铁路总公司,湖南省发展改革委:

  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湖南省人民政府《关于报送新建常德至益阳至长沙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》(铁总发改函〔2017〕953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
  一、为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,加快完善高速铁路通道,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,同意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(以下简称“常益长铁路”)。

  二、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

  (一)主要建设内容。新建常益长铁路起自常德市常德站,经汉寿、桃江、益阳、宁乡至长沙市,引入长株潭城际长沙西站。正线全长156.82公里,设站5座。另建设本线与长株潭城际铁路联络线约5.97公里,同步建设黄金动车运用所。

  (二)主要技术标准。铁路等级:高速铁路。正线数目:双线。设计速度目标值:350公里/小时。最大坡度:一般地段20‰。最小曲线半径:一般地段7000米(困难地段5500米)。到发线有效长度:650米。牵引种类:电力。列车运行控制方式:自动控制。调度指挥方式:调度集中。其他技术标准执行《高速铁路设计规范》(TB10621-2014)。

  规划远景年输送能力:单向3000万人/年。

  三、投资估算、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

  项目总投资277.27亿元,其中工程投资266.07亿元,动车组购置费11.2亿元。

  资金来源为:本项目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同筹资建设。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%,计138.64亿元。其中,铁路总公司出资27.71亿元,由企业自筹解决;湖南省出资110.93亿元(含征地拆迁费用约46.26亿元),由湖南省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和沿线地市财政出资解决。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,经出资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地方股份。资本金以外投资使用国内银行贷款。

  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负责组建合资公司,承担项目运营管理。项目建设工期4年。

  四、下一步工作要求

  (一)统筹做好本项目与在建的黔张常铁路及相关路网衔接,更好发挥通道效益。

  (二)结合城市规划,优化铁路枢纽布局,强化与其他对外交通方式、城市公共交通的无缝衔接;有序推进铁路客站及周边用地综合开发,提高项目综合效益。

  (三)严格按批复要求落实地方出资,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。

  (四)加强生态环境保护,建设和运营中要切实落实生态保护、防洪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。

  (五)强化防范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。

  五、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,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。请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。

  六、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,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,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。

  附件: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

 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2017年12月18日